標準工時須有兼職配合

 

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本月13 日發表了施政報告,當中提出了要為標準工時展開政策研究。筆者一向旗幟鮮明地反對立法訂定最低工資,但是,對於標準工時這個課題,卻持較開放的態度。

最低工資是一種霸王硬上弓的方法,它擾亂就業市場的秩序和扭曲資源的有效分配。它是以政治手段去解決經濟問題;除了行政成本高昂外,就業市場內最需要協助的人士——低學歷、低技術工人,往往成為了最低工資制度下的犧牲品,變作失業大軍。

 

日做8 小時成絕唱

標準工時則有所不同。首先,它不是一種價格管制的措施,不會直接減低資源分配的效益。其次,它確實能替社會帶來一些好處。

每天工作八小時「這支歌仔」幾近絕唱。筆者見過很多行政人員,常常身不由己,每天工作十數小時,甚至在周末和星期天也要工作。對單身人士而言,最大的代價可能是賠上了健康。若是有家室之人士,他們又怎能撥出時間去照顧家中老幼,共敍天倫呢?營營役役地勞碌,除了賺取金錢外,還為了什麼呢?當然是擁有健康及至親去享受那些金錢吧!

家中有子女的朋友應該體會到在求學階段時,很多功課和活動都含有「親子」的元素。較為富裕的行政人員若分身不暇,往往把這些事情交託予補習老師或家庭傭工,錯失了跟子女共同成長的寶貴時光。

在人口持續老化的狀況下,在職人士還需要照料年老之父母;否則,社會福利的負擔會愈來愈沉重。試問廢寢忘餐式的工作生活,又豈能有空去跪乳反哺呢?家不齊,安能治國平天下?標準工時能提醒僱主和僱員在工作生活外,別忽視家庭和諧,好使我們的社會能健康地發展下去。

只顧工作,不去增值,對勞動人口的競爭力,也沒有什麼長遠的益處。增值者,進修也。或許,在設立標準工時後,政府向僱主和僱員提供多些經濟誘因去鼓勵持續進修,從而提升香港人才的質素及競爭力。

誠如特首在施政報告所言,標準工時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課題。要有效地推展和執行,必須謹慎處理,仔細考慮社會各界的利益。政府應廣泛諮詢不同僱主組織、商會、工會、專業團體、人事顧問等意見,然後在個別行業作試點式推行。標準工時未必適用於所有行業,強要一刀切式的執行,可能帶來不少反效果。

 

兼職降低OT成本

誠然,訂立了標準工時後,可能會推高僱主們的工資成本。因此,政府理應提供適切的支援和配套,使中、小企不會百上加斤。要有效地控制標準工時所衍生的額外工資成本,企業自然會考慮聘請多些兼職員工去代替現有員工需要「超時補水」的工作。

政府可從供求雙方着手,去理順兼職市場的就業資訊,減低兼職市場的配對成本。簡言之,就是讓僱主們能更便捷地找到合適的兼職員工。

故此,較可行去接受標準工時的行業或工種,必須要配對着一個完備的兼職就業市場,以及一套健全和有效的兼職制度。不能簡易地以時薪去計算工資的工作,或不能由多於一人有效地執行職務的工作崗位,標準工時便難以適用了。